谈谈基层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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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吉宁 赵…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7 15: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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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将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并强调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这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贯彻十七大精神,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社会管理层次较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心在基层,基层公共事业的发展和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民主同保证人民合法权益密切相关。这决定了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多年来,我国基层民主不断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直选不断发展。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广泛推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竞争上岗深入人心。人们的民主意识越来越强,享受的民主权利越来越多。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也有了很大的改善。涌现出了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但也要看到,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包括扩大基层民主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我们要按照十七大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首先,党的领导是发展基层民主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各政党、团体、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民主政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发展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民主法治途径有序地进行。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其次,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发展基层民主的基本途径。十七大报告将“发展基层民主”与“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紧密地联系起来,将人民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的、广泛的途径。目前,我国具有基层群众自治性质的组织主要有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和城镇的居民委员会,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包括城镇社区的居民委员会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制度、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制度等。发展基层民主,要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
第三,将发展基层民主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结合起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相辅相成。发展基层民主,要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华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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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钟伟 责任编辑:zy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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