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要牢抓 “四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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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4 16:0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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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我们的反腐败斗争,既取得了巨大成就,又面临着严峻挑战。当前,腐败现象的手段花样越来越隐蔽,危害越来越大。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我认为反腐败要牢牢抓住四个“严”字。
――严厉惩处,提高腐败机会成本,增强震慑作用。
降低贪污、受贿起刑点,提高量刑标准,改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惩处。探索被公诉对象支付诉讼费用,探索除追缴款项之外的罚款办法。进一步完善减刑、保外就医管理。改革刑期设定,完善缓刑、死刑。
――严密防范,围绕机制推进公开,立体监督制约。
实行班子成员重大事项决策,推行记名投票,实行表态备案制度,将历史表现作为工作能力考核重要指标。建立重大事项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信息系统,备案管理。公务人员财产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在优化全国金融管理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务人员个人家庭资金财产信息系统。
――严格执行,明晰责任挂钩利益,增进奖罚导向。
优化考核体系,完善引咎辞职管理,促进公职人员优胜劣汰。将公款吃喝、公车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计入考核内容,与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升迁挂钩,并将挥霍浪费入刑。
――严肃创新,立足实际充分酝酿,继续探索规律。
积极学习外国反腐败经验,并与我国实际情况做好衔接。措施创新应由基层试点,并从上至下推行,才能形成气候。加强国际间交流协作,提高引渡率。
反腐败只有“全国一盘棋,上下一盘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才能打破权力监督制约上存在的“条块分割”,适应经济、信息、社会发展的新变化。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华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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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京顺路 责任编辑:zy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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