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轨,政治制度上的不同也会带来争议,另外由于国际通行“死刑不引渡”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和“双重归罪”原则等,都给引渡工作带来困难。
四难:程序运作
因为公约只是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法律框架,但具体到每一桩案件,依然需要中国司法、检察、外交部门与外国政府艰难地谈判交涉。按照程序,中国部门必须向国外提供足够的罪证来证明请求引渡的犯罪嫌疑人的职务或经济犯罪事实,再由该国的政府提起上诉并要求引渡。同时,因为中国警察在国外的身份没有得到认可,所以中国警察在外国没有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还有一种情况,引渡的在逃犯可能持有多国护照,引渡过程因此会牵涉不同的国家,麻烦就会更多。(段瞾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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