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在创建和谐企业中的五大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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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式要创新,探索“上代下”维权手段,现阶段,小型非公有制企业数量比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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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2 14:1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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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是工会促进和谐社会构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为此,工会在创建活动中要担当重要角色,找准切入点,发挥职能作用,在协调劳动关系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有新作为。 一、从积聚力量切入,合力构筑创建活动的新格局。创建活动是一项包容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党政重视支持,有关方面齐抓共管,企业主动创建,职工全员参与。从创建工作职责分工上来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工会,需要工会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聚各方力量,努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牵头、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的创建活动工作格局。 1、坚持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在创建活动中,关键是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把创建活动与地方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有机地融合起来,把工会工作与政府部门的工作有机地融合起来。 2、坚持以企业为创建主体。企业是创建活动的实施者,职工是创建活动的主要力量,两者都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创建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最终取决于企业和职工的参与程度。 3、坚持发挥工会牵头协调作用。工会需要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当好参谋,做好牵头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工会的职能作用。要将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通过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情况通报会制度,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与部门履行职能相关的事项,再通过相关部门执法检查等形式来实现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局面。 二、从互利共赢切入,努力唱响创建活动的主旋律。开展创建活动,就是要紧紧抓住企业的利益点和职工的关注点,实现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良性互动。企业增效了,职工增收了,劳动关系的融洽和谐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1、促进企业发展,以发展巩固和谐。企业是创建活动的主体,企业参与的力度、深度、广度是创建活动成功与否的关键。企业主动或被动参与,既取决于经营管理者的态度和理念,也取决于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发展的程度。为此,创建活动中要紧贴企业发展,教育引导职工爱岗敬业,要让职工明白,只有企业发展壮大,个人利益和愿望才能得到最大满足和实现。 2、维护职工权益,以维权构筑和谐。创建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经济利益放在首位。工会要借助创建活动这一载体,突出重点,从职工最关心、最迫切要求解决的生产生活问题入手,充分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推进集体合同的履行,强化工资集体协议的协商程序,保障职代会中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畅通维权信息渠道等等,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性。 三、从舆论宣传切入,大力营造创建活动的好氛围。要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使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都能意识到自己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和责任,通过宣传要让企业理解、职工知晓、社会各界了解。 四、从机制建设切入,尽力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创建活动是工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一项重要工作,保持创建活动的持久活力,关键在于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 1、深化工会维权机制建设,赋予创建活动更多的实质性内容。工会要完善源头参与机制,把维权关口前移,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充分表达职工意愿和工会主张,从源头上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合同监督保障机制,指导帮助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1] [2] 下一页 (中华企业文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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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大海 责任编辑:xish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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